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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7日起,广西高速公路全面推行通行费电子发票(票据)

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布通告,自2026年9月7日起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混合车道启用通行费电子发票(票据),通行费进入电子票据时代。改革分两阶段:9月7日至10月31日为过渡期,现金及移动支付通行费的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并行,默认提供电子票据,两者只能二选一;11月1日起全面推行,现场不再提供纸质票据。车主缴费后可通过微信桂小通小程序自助开票,电子票据可随时获取、便于汇总且不易丢失,报销效力与纸质票据一致,但不能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。此举被视为广西推进智慧交通建设、缩短收费站通行时间的重要一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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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9-10

广西交通、财政和税务三个部门一起发了通告,9月7日起广西高速收费站的混合车道开始用电子发票,通行费正式进入电子票据时代。9月7日到10月31日是过渡期,现金和移动支付这两种缴费方式,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并行,默认给电子票据,想要纸质的可以在缴费时跟工作人员说,但两者只能选一个。11月1日起全部用电子票据,现场不再给纸质票据。车主缴完费在微信搜桂小通小程序就能自己开票,电子票据随时能取、好找好存、不怕丢,报销跟纸质的一样管用,不过不能用来抵扣增值税进项。这也是广西推进智慧交通的一步,能让收费站过车更快、少堵车。